(1)妊娠期:早期妊娠合并乙型肝炎时应行人工流产。中晚期妊娠不主张终止妊娠,虽然手术、麻醉均可增加肝脏负担使乙肝加重,但在各种治疗无效,病情进展时亦应考虑终止妊娠。 (2)分娩期:普通型肝炎孕妇根据是否有产科指征决定是否剖宫产;重型肝炎在短期内行保肝治疗及纠正凝血后及时行剖宫产;胎儿小,宫口已开大、估计短时能分娩者可以经阴道分娩,分娩时积极做好输血准备,防止产道撕裂及胎盘残留。 (3)产褥期:产褥感染可使肝炎病情迅速恶化,故产时应用对肝脏无害的抗生素。产褥期严密观察病情及肝功能变化并给予积极的综合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