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属于一种慢病毒感染性疾病,其治疗的长期性绝非像肺炎、肠炎、带状疱疹或甲型肝炎那样简单。肺炎、肠炎的疗程较短,经过抗菌治疗,细菌很快被清除,疾病痊愈;带状疱疹或甲型肝炎是自限性疾病,不经治疗也可自愈;而乙型肝炎病人需要长期使用抗病毒药物,病毒又不能完全被清除,长期用药后必然会导致病毒耐药。因此,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乙型肝炎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长期使用抗病毒治疗乙型肝炎也绝不像治疗糖尿病和高血压一样,患者需要终生服用。在达到一定治疗目的后即可以停药观察。 那么,我们的治疗目的是什么呢?我们已经清楚我们目前的治疗是不可能清除乙肝病毒的,那我们的治疗目的就绝不是乙肝表面抗原的阴转。所以,服用拉米夫定等核苷类抗病毒药治疗的患者千万不要有过高的期望值,片面地追求所谓转阴。 我们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抑制乙肝病毒的复制,改善肝脏组织学的损伤,争取达到e抗原发生血清转换的目的。按照2001年我国专家提出的拉米夫定临床应用共识中所定的疗程和停药标准,对e抗原阳性的患者疗程至少1年。1年后如达到HBV DNA阴转、肝功能正常、e抗原发生血清转换的疗效后,继续用药6个月,仍保持疗效者即可停药;如果治疗1年后,只达到部分疗效的患者,建议继续用药直至达到以上疗效后,再继续用药6个月,仍保持疗效者即可停药;治疗1年时无效的患者可停药,或改用其他有效的抗病毒治疗。对治疗前e抗原阴性而HBV DNA阳性的前C区变异患者,达到HBV DNA阴转且肝功能恢复正常的患者疗程至少2年;治疗1年无疗效者可改用其他有效治疗方案。 |